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 > 藕池村史 > 正文

第四节 保甲自治
藕池村史

第四节 保甲自治图片(共1张) :
第四节 保甲自治

        民国时期,鄞县实行乡保甲制度,十户为甲,十甲为保。保长负责复查本保户口统计报告,督练壮丁,辅助军警;甲长受保长指挥,负责编查户口、抽选壮丁、盘查奸侫,报告户口异动等。保甲制度是一种军事化人口管理的制度。包泉德说:“    (共 1252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