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年癸卯(1663年),西溟三十六岁。

【时事】五月,庄廷鑨《明史案》发,牵连七十余人。八月,礼部遵旨议复乡、会试停八股文,改用策、论、表、判。十二月,鄂西、川东十三家抗清义军皆以溃败告终。秋,将适润州,泊舟无锡西郭下。《湛园集》卷一《十峰诗刻序》:“自 ......     (本文共 780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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