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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务机关丑之四
民国鹤庆县志

        劝学所 旧系教授署,在明伦堂右。乾隆三十五年,改为学正署。咸丰十年,城陷,拆毁。光绪十五年,学正李重华同邑绅等重建。民国元年,裁学正,改为劝学所。教育会 旧系训导署,在崇圣祠左。咸丰十年,城陷,拆毁。光绪十五年,训导王守    (共 154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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