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是由人类活动引起或由人类活动与自然界的运动过程共同作用造成的,通过环境介质传播的,能对人类社会及其生存、发展的基础——环境产生破坏、损失乃至毁灭性作用等不利后果的事件的发生概率。环境风险具有两个主要特点,即不确定性和危害性。
1定义
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用风险值R表征,定义为事故发生概率P与事故造成的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后果C的乘积,即R=P*C 。
除上述环境风险外,演生有政策风险、投资风险、从业风险等。比如,“因职业,收入,居住环境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导致人死亡,患病或伤残的风险”,当属此列。
2特征与内涵
风险源 即导致风险发生的客体以及相关的因果条件。风险源可以是人为的,也可以是自然的。它的产生是随机的,具有相应概率,可以通过数学、物理、化学方法来确定。
风险行为 风险源一旦发生,它所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释放的能量流将立即进入环境,并可能由此导致一系列的人群中毒、火灾、爆炸等严重污染环境与破坏生态的行为。
风险对象 即评价终点或受害对象(受体),风险对象可以是人类,也可以是实物的、生态的。
风险场 即风险产生的区域及范围。它包括风险源与风险对象,是风险源物质上和能量上运动的场,具有相应的时空条件。
风险链 风险源一旦在风险场中发生,周围的风险对象都可能受到影响,这个对象又可能由于物理、化学反应而产生新的风险影响,整个风险呈“链”式传递,逐渐扩展到其他对象。
风险度 即风险源作用于风险对象后,物质上或能量上的贡献大小,也可定义为损害程度或损害量。
风险损失 即风险产生的经济损失,可以用货币来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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