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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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扶持用电侧并网光伏,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其中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助;对于光伏发电关键技术产业化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主要通过贴息和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推广意义

“金太阳工程”是一个崭新的提法,意味着太阳能产业在政策面上,将会得到更大力度的支持。

此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正在制定当中,有望于近期出台。该项工程的重点内容将是以国家财政补贴的形式,支持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计划在近2-3年的时间内,在全国建立500兆瓦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除此之外,光伏电站和光伏并网发电等项目,都将成为“金太阳”工程补贴的重点。

相关人士表示,“金太阳”工程将成为前期财政部出台的“太阳能屋顶计划”的一项补充。

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支持开展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对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用等给予定额补助,2009年补助标准原则上定为每瓦补贴20元。

对此,中投顾问能源行业分析师姜谦表示,我国政府推出的“太阳能屋顶计划”,并没有针对性的补贴太阳能发电的电价,因此,未来,光伏发电的成本会依然高企,由此导致光伏产品大规模的应用于商业领域也成为一句空谈。姜谦表示,不出意外,国家的后续政策如期而至,而“太阳能屋顶计划”留给光伏企业的遗憾也将由“金太阳”工程来弥补。

相关文件

《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科技部 国家能源局

支持范围:

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适合大型工矿、商业企业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

偏远无电地区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大型并网发电示范项目;适合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按《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已享受太阳能光电建筑补贴及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分摊政策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支持条件:

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p;每省工程总规模不超过20兆瓦。

运行期不少于20年;

业主单位总资产不少于1亿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

补助标准: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补助。

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系统按总投资的70%补助。

上网电价:

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