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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述职
吴来朝

        按国朝制度,地方官员每年都由分管的长官考评。任职满三年的,在布政使的带领下到朝廷吏部述职,由吏部等主考官员评判优劣,名曰“朝觐”。万历十九年冬,山西布政使率治下府、州、县正官赴京到吏部接受考评。荣河知县吴来朝任    (共 2754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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