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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23岁
胡政之

        胡政之学成从日本回国。先在上海一个家馆每天教英文两个小时,每月可得十元作生活费用。不久即通过律师考试,曾和朋友自办律师事务所。    (共 63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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