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县

所属栏目:中国古代生活

古时县之等第。汉代以政务较简者称平县。《后汉书·安帝纪》载:“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 ......    (本文共 62 字 )     [阅读本文] >>


推荐内容


专业词典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