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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筑工程部1960年4月21日发布实施。共6条。规定城市今后一般不宜再搭建易燃建筑,如必须搭建时,搭建单位应该提出申请,报经当地公安和建筑管理部门准许后方可施工。对原有的易燃建筑,应当采取积极措施 ...... (本文共 274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