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中国盐业史
亦称“二五加课”。清代盐税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北运山东各引票地及除归德府属九州县外的南运引票地,每引票征银二钱五分,年征银六七万两,用以筹还庚子赔款。 ...... (本文共 81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