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
1948年5月20日总统府公报公布考试院组织法。考试院置院长、副院长、秘书长各1人,置考试委员19人;设考选部及铨叙部;设秘书处,置秘书8至12人;置参事6至8人。1.考试院院部机关(1948.5—1949.10)院长张伯苓(1948.6.24.任)副院长贾景德(1948. ...... (本文共 1511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