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石泉县志
1月1日起,石泉县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420元提高到每月48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5.4元/小时。1月15日,石泉县被确定为全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示范县。1月28日,西汉高速公路两河至大河坝连接线开工建设。2月14日,《石泉讲 ......(本文共 1087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