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秦腔史
旧戏班社中的某些不合理制度, 如旧徒弟制、养女制、“经励科” 制等, 严重地侵害艺术权利和自由。这就要求应有步骤地对之加以改革, 且这种改革必须主要依靠艺人、群众的自觉自愿。戏曲工作应统一由各地文教主管机关领导。 ......(本文共 1082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