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 完善垃圾收费制度,“分类计量收费”是探索方向

所属栏目:城市环境卫生行业发展

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尚未全面覆盖,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均偏低,设市城市和县城的开征比例均低于80%,近85%的市、县收费标准定为(3~7)元/(户·月),仅50%~60%的市、县的收缴率超过了80%,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远不能覆盖其处理处 ......(本文共 278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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