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 操作的设备无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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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操作的设备无标志

【风险分析】造成误操作不安全事件。【相关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配电部分)(试行)》5.2.3.2中规定:操作的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防范措 ......(本文共 210 字 , 2 张图)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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