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四川省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技术标准
5.5.1 综合管廊内照明系统运营维护管理对象应包括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设备。5.5.2 照明系统日常巡检每月不宜少于 1 次,并及时更换损坏设备和部件。5.5.3 照明系统的灯具外部清洁每年不宜少于 1 次,应急照明系统的功能试验每季度不 ......(本文共 183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