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电费抄核收岗位
收取标准及范围如下:(1)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除农业生产中的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436分钱。(2)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除农业生产用电以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5分钱。(3) 大中型水库 ......(本文共 348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