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
Ⅰ 土地利用5.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 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按表5.2.1-1 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5.2.1-2 的规则评分。表5.2.1-1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表5.2.1-2 公共建筑 ......(本文共 2510 字 , 5 张图)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