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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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按照“中央政策引导、地方统筹实施” 的原则, 从2016 年秋季学期起,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学杂费。其中 ......(本文共 861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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