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属栏目:残疾人服务热线政策法规

第二章 学籍建立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 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 ......(本文共 240 字 )     [阅读本文] >>


推荐内容


科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