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电价监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25号令,以下简称《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国 ......(本文共 670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