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所属栏目:贯彻实施《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工作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 ......(本文共 3423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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