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收购中小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所属栏目:银行业监管

收购中小金融机构并在所在地(县及县以下)设立支行的,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审批,并报中国银监会事前备案;收购中小金融机构并在所在地(地级市以上)设立分行的,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报中国银监会审批。(一 ......(本文共 591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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