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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开发利用潜力,主要依据地下水开采潜力指数P和可增开采资源模数q作为判定标准,其计算如下:P=Q允÷Q现(6-1)q=(Q允-Q现)÷F(6-2)式中:P——地下水开采潜力指数;q——地下水可增开采资源模数;Q允——地下水允许开采量(×104m3/a);Q现— ......(本文共 504 字 , 1 张图)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