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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开展电力市场分析与预测,统计分析期为月(季、年)度。地市公司于每月1日17:00时前向省电力公司报送上月报告。3月、6月、9月的月度分析预测报告与季度分析预测报告合并,12月的月度分析预测报告与年度分析预测报告合并。 ......(本文共 431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