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缺陷处理要求

所属栏目:县级供电企业配网抢修指挥管理

第四节 缺陷处理要求

一、一般要求(1)归口职能部门、运行(应用)单位和维修处理单位共同组成县公司三级缺陷管理网络,各级专业人员均为缺陷管理网络成员,共同负责做好缺陷管理工作。(2)归口职能部门为县公司配网抢修指挥支持系统缺陷主管部门,负责 ......(本文共 1065 字 , 3 张图)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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