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现行财政法规汇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0号令)的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由原来的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本文共 1190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