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视野检查

所属栏目:视力残疾评定

1)由在具有视力残疾评定资格的定点医院工作、从事视野检查2 年以上的眼科专业人员进行检查。2)由从事眼科专业工作5 年以上的主治医师对视野检查结果进行判读,并做出结论。3)从事视野检查的人员应当接受过视力残疾分级分类和 ......(本文共 123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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