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第二十六条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 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 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 ......(本文共 372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