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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志 共有 857 个词条内容

一、检查站和派出所

    1949年11月,张化公安检查站设立,境内始有公安机构。1950年张化公安检查站撤销。1961年5月,草庙、沟口派出所设立。1962年草庙、沟口派出所撤销,彭阳、王洼派出所设立。1981年沟口、草庙派出所恢复。...[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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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安局

    1984年1月,县公安局成立,内设秘书科、政保科、治安科、刑事侦察科、预审科。1985年,局内增设政工和保卫两科。1987年1月,组建县交通警察队,3月,县交通监理站由交通部门移交公安局,设交通科。1997年开始,对公安派出所工作进行改革...[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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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层公安部门

    1985年设古城派出所。1992年12月,设彭阳乡派出所。1995年5月,设立红河派出所;1997年7月,设立孟塬派出所。1998年1月,设立王洼镇派出所。2000年8月,设立城阳派出所。2005年4月,行政区划调整后,彭阳派出所与城关派出所合并,王洼派出所与王...[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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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伍建设

    县公安局加强对刑侦、经侦、治安、国保、缉毒、交警、派出所等实战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民警在职自学、函授等学历教育、公务员培训,改善队伍知识结构,提高全员素质。自2004年,组织实施大练兵活动,采取集中训练、分散训练、岗位...[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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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基”工程

    按照公安部部署,开展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要求以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交警队、巡警队等“三所三队”为重点,以秘密力量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和刑事技术为支撑,以警务改革...[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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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治警

    建立各种制度,规范和约束民警行为。将有关党建党务、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收集上级业务部门颁发的有关队伍建设的部分禁令和规定,汇编为《彭阳县公安局规章制度汇编》一书,印发各科...[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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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门接访

    设立信访接待室,制作局领导信访接待桌签和《彭阳县公安局群众来访接待公告栏》。制定了《领导信访接访日制度》等13项制度和《信访案卷装订规定》《办理信访事项流程》,并依照固原市公安局《受理处理信访案件规范》制定了...[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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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剿匪平叛

    彭阳县境地处山区,人口居住分散,清末至民国时期,匪患不绝,民无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国民党散兵游勇组成的股匪袭击区、乡人民政府,杀害干部和无辜群众,对新政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1949年9月23日,马绍武...[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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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枪支弹药及危险物品管理

    枪支弹药和危险物品的使用,统一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核批准。公安局定期不定期地对枪支弹药及危险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多次组织开展治暴缉枪专项斗争,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和其他危险物品。1988年,贯彻宁夏回族自...[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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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击刑事犯罪

    20世纪50年代中期,社会秩序稳定,刑事发案率低,社会治安良好。进入80年代后,刑事犯罪增加,盗窃案件突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法委员会统一部署下,县公安局贯彻从重从快依法严惩的方针,开展严厉打击严重...[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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