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图 片 >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 正文

五、样品的记录和标识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验

        (1)样品采集完成后应现场填写水生动物现场采样记录表,包括被采样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环境条件、样品名称、数量、编号、样品状态及外观描述、检测项目(目的)等,由检疫采样人员签字确认。(2)送检样品的内外包装上都要有明    (本文共 520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