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毒地事件,指的是如今常州市外国语学校北部那块面积约26.2公顷的平地,三所化工厂曾在此兴旺,分别是建于1958年的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建于1983年的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和建于1990年的常州市华达化工厂。
2010年前后,三所工厂搬迁,随后政府在此进行土地修复。
作为该地修复单位,常州市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黑牡丹公司)于2013年,曾向江苏省环保厅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披露了三家企业的问题:使用大量的有毒有害化工原料,部分化工原料及其中间产品具有高毒或致癌性。
报告还称,“原企业搬迁后遗留的已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成为该场地的主要污染源;该场地地下水大都受到污染,是该场地的一个面源污染。”
修复单位在调查结果中指出,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确实污染较重,环境风险不可接受,必须对污染场地实施修复。
报告分析,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与产品生产过程或事故状态时所产生的跑、冒、滴、漏以及物料存放、废水排放、废物废液管理不规范有密切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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