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

所属栏目:中国残疾人事业

4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几点指示》,对办学方针、任务、人员编制、师资等作出规定,确定盲校小学学制为6年,聋校学制为10年。盲童、聋童入学年龄为7~11岁。指出,盲聋哑教育是国家整个教育事业的一个组 ......(本文共 122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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