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综合管理系统
2.1.1 机构级次及编码设置根据人民银行财务管理体制,经费核算业务的机构设置分为4级,其中,一级为总行,二级为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中心支行、副省级中心支行,三级为地市中心支行,四级为县级中心支行。上级管理 ......(本文共 1177 字 )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