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大运行”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所属栏目:电网设备监控人员

第二节 “大运行”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职责和业务范围调整1.调控业务调整按照调控一体化的目标,将各电压等级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分别纳入相应电网调度统一管理。国(分)调负责特高压和超高压直流、750kV及以上交流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省调负责 ......(本文共 1384 字 , 4 张图)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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