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安全性的第二层次鉴定评级,子单元的安全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含桩基和桩,以下同)、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划分为三个子单元。若不要求评定围护系统可靠性,也可不将围护系统承重部分列为子单元,而将其...[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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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安全性的第二层次鉴定评级,子单元的安全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含桩基和桩,以下同)、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划分为三个子单元。若不要求评定围护系统可靠性,也可不将围护系统承重部分列为子单元,而将其...[继续阅读]
民用建筑使用性的第二层次鉴定评级,子单元的正常使用性应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划分为三个子单元。当仅要求某个子单元的使用性进行鉴定时,该子单元与其他相邻子单元之间的交叉部位,也应进行检查,并应在鉴定...[继续阅读]
民用建筑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其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等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评定。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结果,按下列原则规...[继续阅读]
民用建筑的可靠性鉴定,应按照划分的层次(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以其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鉴定结果为依据逐层进行。当不要求给出可靠性等级时,民用建筑各层次的可靠性,可采取直接列出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的形式予以...[继续阅读]
民用建筑的适修性评估分构件和单元两个层次,每次层次有四个等级。构件的四个等级分别为:①构件易加固或易更换,所涉及的相关构造问题易处理,适修性好,修后可恢复原功能。②构件稍难加固或稍难更换,所涉及的相关构造问题尚...[继续阅读]
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2)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3)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4)遭受灾害或事故时;(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继续阅读]
工业建筑物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划分为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三个层次;其中结构系统和构件两个层次的鉴定评级,应包括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评定,需要时可由此综合评定其可靠性等级;安全性分四个等级、使用性分三个等级...[继续阅读]
结构分析与校核所采用的是极限状态分析方法。结构作用效应分析,是确定结构或截面上的作用效应,通常包括截面内力以及变形和裂缝。结构或构件校核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校核,当结构构件的变形或裂缝较大或对其有怀疑时...[继续阅读]
砌体拱是砌体结构中一个重要的水平构件,常见于早期的城门、房屋建筑和桥梁中(图2-21)。根据拱券的形状,常见的砌体拱有半圆拱与弧拱。对于带有砌体拱结构进行鉴定时,拱券的整体性是重点检查对象。已有的案例表明,带有砌体拱...[继续阅读]
1)既有结构构件材料强度标准值的确定在工程结构的鉴定分析时,往往需要知道被鉴定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等级。当需要从既有建筑物中检测某种构件的材料性能时,除应按该类材料结构现行检测标准的要求选择适用的检测方法外,尚应...[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