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眼球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时称为弱视(amblyopia),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本病是与视觉发育紧密相关的眼病,表现为视觉系统发育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视力丧失,通常为单眼受累。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形觉剥夺是其常见的致病因素。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部分弱视可以通过治疗恢复正常,发现越早,治疗越及时,预后越好,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病因
儿童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在视觉系统发育的过程中,有一个对外界刺激特别敏感的阶段,称为敏感期,为0~12岁,其中0~3岁称之为关键期。若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进入眼内的光刺激不够充分,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象的机会和(或)两眼视觉输入不等引起清晰物象与模糊物象之间发生竞争,就会导致弱视的发生。最常见的致病因素是斜视、屈光不正或屈光间质混浊。少数也可由先天性因素所致。
分类
1.斜视性弱视
发生在单眼,患儿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常见于四岁以下发病的单眼恒定性斜视患儿,其由于大脑皮质主动抑制斜眼的视觉冲动,长期抑制形成弱视,视觉抑制和弱视只是量的差别,一般为斜眼注射时可以解除抑制,而弱视则为持续性视力减退。斜视发生的年龄越早,产生的抑制越快,弱视的程度越深。
2.屈光参差性弱视
因两眼不同视,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较高的一眼黄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两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双眼单视,从而产生被动性抑制,两眼屈光相并300度以上者,屈光度较高常形成弱视和斜视。以至被动性和主动性抑制同时存在。弱视的深度不一定与屈光参差的度数有关,但与注视性质有关,旁中央注视者弱视程度较深,这类弱视的性质和斜视性弱视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临床上有时也不易区分弱视是原发于屈光参差,还是继发于斜视,此型如能早期发现,及时配戴眼镜,可以预防。
3.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为双眼性,发生在高度近视、近视及散光而未戴矫正眼镜的儿童或成年人,多数近视在600度以上,远视在500度以上,散光≥200度或兼有散光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似,并无双眼物像融合机能障碍,故不引起黄斑功能性抑制,若及时配戴适当的眼镜,视力可逐渐提高。
4.废用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儿期,由于上睑下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因眼睑手术后遮盖时间太长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进入眼球,妨碍或阻断黄斑接受形觉刺激,因而产生了弱视,故又称遮断视觉刺激性弱视。
5.先天性弱视或器质性弱视
由于出生时黄斑出血,导致锥细胞排列不规则,在婴儿出生后双眼形成以前发生,因而预后不好。有些虽然视网膜及中枢神经系统不能查出明显的病变,目前仍认为属器质性病变,因现有检查方法不能发现,此型为恒定性弱视,治疗无效。
临床表现
1.视力和屈光异常
最佳矫正视力不能达到同龄人正常视力的下限。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弱视与屈光异常的关系,远视眼占的比重多,近视出现轻度弱视的多,故弱视与远视程度高者有密切关系。
斜视性弱视的重度弱视中内斜视比外斜视多见,可能由于内斜视较外斜视发病要早的缘故。
2.分读困难
或称拥挤现象。用相同的视标、照明度和距离检查视力时,视标的间隔不同,所测的值示不同。分读困难是弱视的一个特征。
分读困难就是弱视眼识别单独视标比识别集合或密集视标的能力好。即对视力表上的单开字体(如E字)分辨力比对成行的字要强。
3.眼球运动障碍
包括眼睛无法固视或无法精确地跟随物体运动等,而非弱视眼的眼球运动也较同龄正常人的眼球运动差。
4.视功能损害
弱视眼有色觉功能和光觉异常;对比敏感度下降;缺乏立体视觉。
5.固视异常
弱视较深者由于黄斑固视能力差,而常以黄斑旁的网膜代替黄斑作固视。偏心固视是指中心窝外固视,其形成的学说很多,但其表现有中心凹旁固视、周边固视、黄斑旁固视、游走性固视。
检查
1.视力检查
3岁以上的患儿可常规应用视力表检查,对于较小的婴幼儿可通过注视选择、视动性眼震、选择性观看等客观检查法来判断视力。
2.屈光检查
应尽可能地进行全面和精确的屈光检查,睫状肌麻痹后进行检影验光以获得准确的屈光度数。
3.固视性质检查
直接检眼镜下中心凹反射位于0~1环为中心注视,2~3环为旁中心注视,4~5环为黄斑旁注视,5环外为周边注视。
4.电生理检查
视觉诱发电位是客观检测儿童视功能、诊断弱视和评价弱视治疗效果的敏感方法。婴幼儿可用闪光视觉诱发电位检查。
5.其他
包括拥挤现象、视野、暗适应、对比敏感度、色觉异常、立体视觉等视功能检查,外眼及眼底检查,单眼和双眼运动检查和视网膜对应检查。
诊断
目前我国诊断弱视仍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测,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8(含0.8),或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两行或两行以上,即可考虑为弱视,还应该注意年龄因素,并要参考不同年龄儿童正常视力的下限。年龄在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若视力不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双眼相差不足两行,又未发现弱视危险因素,应密切观察。诊断弱视前一定要排除眼部器质性改变。
治疗
消除抑制,提高视力,矫正眼位,训练黄斑固视和融合功能,以达到恢复两眼视功能。弱视的治疗效果与年龄及固视性质有关,5~6岁较佳,8岁后较差;中心固视较佳,旁中心固视较差。
1.屈光矫正
矫正屈光不正是治疗的弱视的最基础疗法,特别是对于屈光参差性和屈光不正性弱视。
2.眼部手术
对于一些非调节性斜视所导致的斜视性弱视,需行手术矫正。
3.遮盖疗法
即遮盖优势眼,强迫弱视眼使用,是使用最为广泛、疗效最肯定的治疗单眼弱视的方法。
4.压抑疗法
配戴过矫的镜片加优势眼点阿托品散瞳,适用于最佳中、轻度单眼弱视及对遮盖疗法依从性不好的儿童。
5.药物疗法
多巴胺、胞二磷胆碱等药物联合遮盖疗法,可明显提高对弱视的疗效。
6.其他
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法、光刷疗法、视刺激疗法、闪烁光疗法、氦氖激光疗法等也常被用于弱视的治疗。由于单一方法的疗效有效,因此多采用两种或三种方法进行综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