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充满于羊膜腔内的液体称为羊水。羊水的来源、量和成分随孕周不同而有所变化。妊娠初期,羊水主要是母体血清通过胎盘进入羊膜腔的透析液,少量从胎盘表面和脐带表面渗出。当胎儿血循环形成后,胎儿体内水分和小分子可经尚未角化的胎儿皮肤渗出,构成羊水的一部分。妊娠11~14周时胎儿肾脏已有排泄功能,因此妊娠中期以后胎儿排出的尿液是羊水的重要来源。
足月妊娠时,羊水量为800~1000ml。羊水是无色透明的碱性液体,其中90%以上是水分,另外含有矿物质、尿素、尿酸、肌酐、胎脂和胎儿上皮细胞等。羊水中AFP量可作为监测胎儿有无畸形的指标,通过羊水中胎儿细胞染色体的检测,可对胎儿进行遗传性疾病的筛查。
羊水的功能
1.保护胎儿
一定容量的羊水能为胎儿提供较大的活动范围,使胎儿在宫腔内做适当的呼吸运动和肢体活动,防止关节固定、肢体畸形和胎儿肢体粘连,有利于胎儿的发育。
2.保持宫内温度
恒定羊水可保持宫腔内温度的恒定,使胎儿体内代谢活动可在正常稳定的情况下进行。
3.利于胎儿体液平衡
胎儿可以依靠羊水保护其液体平衡。当胎儿体内水分过多时,可以胎尿方式排入羊水中;脱水时除节制排水外尚可吞咽羊水来加以补偿。
4.缓冲外界压力
羊水有平衡外界压力的作用,可明显减少外界暴力的冲击,保护胎儿。适量羊水还可避免子宫壁和胎儿对脐带直接压迫所导致的胎儿缺氧。
5.临产时的作用临产时,子宫收缩,宫内压增高,羊水可传导压力于宫颈部,在胎头先露前形成前羊水囊,扩张宫颈内、外口及阴道,并可减少因肢体直接压迫母体组织时间过久而引起的宫颈及阴道损伤。
羊水异常
1.羊水过多
妊娠期间羊水量超过2000ml,称为羊水过多。发生率为0.5%~1%。羊水量在数日内急剧增多,称为急性羊水过多;羊水量在较长时间内缓慢增多,称为慢性羊水过多。
羊水过多对母体及胎儿均能产生不良的影响。由于子宫增得过大,使膈肌上移,压迫胸腔,引起母体呼吸急促,心跳加快,消化不良等。腹压增高,造成下肢静脉曲张,下肢及外阴水肿。在分娩时,容易引起宫缩乏力和产后出血。羊水过多时,胎儿在宫内过于浮动,易产生胎位不正。破水时,常可见脐带脱垂。
2.羊水过少
当羊水量<300ml时称为羊水过少。许多先天畸形特别是泌尿系统畸形与羊水过少有关,如先天性肾缺如、肾发育不良、多囊肾和尿道狭窄或闭锁等。此外,胎盘功能减退、过期妊娠,胎盘老化等均可引起羊水量减少。
孕妇经常因胎动而感疼痛,腹围及子宫底高度均小于妊娠月份,胎儿活动受限,自然回转不易,故臀先露多见。妊娠时间延长,常超过预产期2~3周。分娩过程中常出现原发性宫缩乏力或不协调性宫缩,宫口扩张缓慢,易发生第一产程延长。羊水极少,黏稠,多呈黄绿色,可导致胎儿缺氧。由于羊水缺乏造成种种发育畸形,如羊水过少发生于妊娠早期,部分胎儿体表可与羊膜粘连,或形成羊膜带,使手指或肢体离断;如羊水过少发生于妊娠晚期,则胎儿皮肤干燥,如羊皮纸状。因羊水少,胎儿在子宫内处于强制性体位,易受压迫而引起特殊的肌肉骨骼畸形,如手足畸形、背曲、斜颈、上下肢弯曲等。
羊水异常治疗
1.羊水过多
(1)轻度的羊水过多,不需特殊处理,大多数在短时间内可自动调节。
(2)合并胎儿正常者:①病因治疗:应寻找病因,积极治疗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母体疾病。母儿血型不合者,必要时可行宫内输血治疗。②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有抗利尿作用,能抑制胎儿排尿使羊水量减少,但不宜长时间应用,孕周大于34周不用。胎肺不成熟者,应尽量延长孕周。症状严重者可经腹羊膜腔穿刺羊水减量术以缓解症状。
(3)合并胎儿畸形者:尽早终止妊娠,终止方法根据羊水量及宫颈成熟度而定。
2.羊水过少
(1)合并胎儿畸形者:确诊后需尽早终止妊娠。
(2)合并胎儿正常者
1)期待治疗:若胎肺不成熟,无明显胎儿畸形且胎盘功能正常者,可行期待治疗。期间嘱产妇计数胎动,行胎儿电子监护,严密监测胎儿宫内情况。如果条件允许,也可采用羊膜腔灌注液体法,以降低胎心变异减速的发生率、羊水粪染率及剖宫产率。同时,视病情酌情选用宫缩抑制剂预防早产。
2)终止妊娠:①妊娠足月,胎儿可宫外存活者,应及时终止妊娠;②合并严重胎盘功能不良、胎儿窘迫或破膜时羊水少且胎粪严重污染者,估计短时间内不能经阴道分娩的,应行剖宫产终止妊娠;③胎儿储备力尚好,宫颈成熟者,可在密切监护下破膜后行缩宫素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