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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听诊
检查

概述

心脏听诊是将听诊器胸件置于心前区,探听心脏搏动声音以了解心脏状态的诊断方法,在心脏检查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诊断心脏病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心脏听诊包括心率心律心音、杂音及心包摩擦音等。

检查前准备

1.保持环境安静、温暖。
2.患者取可取坐位或仰卧位,充分暴露胸部。
3.听取低频心音或杂音采用钟形体件,听取高频心音或杂音采用鼓形体件。

听诊内容

1.心率
指每分钟心搏次数。正常人60~100次/分;幼儿150次/分。成人心率超过100次/分为心动过速。心率低于60次/分为心动过缓
2.心律
指心脏跳动的节律。正常人心律基本规则。部分青年人可出现随呼吸改变的心律,表现为吸气时心率增快,呼气时减慢,称为窦性心律不齐,一般无临床意义。
3.心音
正常心音:第一心音(S1)、第二心音(S2)、第三心音(S3)或有第四心音(S4)。注意S1、S2增强、减弱、增强和减弱交替在各瓣膜区的变化。
4.杂音
(1)定义 心脏杂音是指心音和额外心音之外,在心脏收缩或舒张过程中产生的异常声音。听到心脏杂音,应注意杂音的最响部位、传导方向、时相、性质、强度等。
(2)性质 喷射样、叹气样、吹风样、隆隆样、机器样等。
5.心包摩擦音
(1)定义 在脏、壁两层心包之间,由于生物性或理化因素造成纤维蛋白沉积,以致在心脏搏动时摩擦出现的声音。
(2)性质 在心前区或胸骨左缘第3、4肋间听到最响亮,性质粗糙、高音调、搔抓样、较表浅,似纸张摩擦的声音。心包摩擦音不属于心脏杂音。

适应证

二尖瓣狭窄主动脉瓣狭窄风湿性心脏病等心脏疾病。

禁忌证

精神异常等不配合检查者。

临床意义

听诊能反映出心血管的血流动力学改变,对一些心血管病的早期诊断具有重要意义。

注意事项

1.听诊要在安静的诊室中进行。
2.检查者注意力要集中。
3.听诊心脏时,患者体位要舒适,可取坐位或仰卧位。必要时应该运动后再进行听诊,可使某些杂音更易听到。
4.听诊时使用的钟形体件或鼓形体件要温暖。
5.听诊的同时,应结合望诊和触诊,必要时同时进行。
6.听诊要遵循固定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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