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流行病学
梅毒在全世界流行,据WHO估计,全球每年约有1200万新发病例,主要集中在南亚、东南亚和次撒哈拉非洲。近年来梅毒在我国增长迅速,已成为报告病例数最多的性病。所报告的梅毒中,潜伏梅毒占多数,一、二期梅毒也较为常见,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也在增加。
梅毒患者的皮肤、黏膜中含梅毒螺旋体,未患病者在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中,皮肤或黏膜若有细微破损则可得病。极少数可通过输血或途径传染。获得性梅毒(后天)早期梅毒病人是传染源,95%以上是通过危险的或无保护的性行为传染,少数通过接亲吻、输血、污染的衣物等传染。胎传梅毒由患梅毒的孕妇传染,如果一、二期和早期潜伏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几率相当高。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病因
梅毒主要通过性交直接传染,部分为间接接触传染,即共用衣服、毛巾、牙刷、剃刀、餐具等传播。输血及哺乳亦可传播。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患梅毒的孕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使胎儿受到感染。梅毒的发病与梅毒螺旋体在体内大量繁殖及其引起宿主免疫反应密切相关,梅毒螺旋体感染后可潜伏在体内,在免疫力下降的时候发病。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螺旋体的人的皮损分泌物、血液中含大量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2年后基本不通过性传播。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并在感染后2年依然有传染给胎儿的危险。
临床表现
1.获得性显性梅毒
(1)一期梅毒 标志性临床特征是硬下疳。好发部位为阴茎、龟头、冠状沟、包皮、尿道口;大小阴唇、阴蒂、宫颈;肛门、肛管等。也可见于唇、舌、乳房等处。①硬下疳特点 感染TP后7~60天出现,大多数病人硬下疳为单发、无痛无痒、圆形或椭圆形、边界清晰的溃疡,高出皮面,疮面较清洁,有继发感染者分泌物多。触之有软骨样硬度。持续时间为4~6周,可自愈。硬下疳可以和二期梅毒并存,须与软下疳、生殖器疱疹、固定性药疹等的生殖器溃疡性疾病相鉴别。②近卫淋巴结肿大 出现硬下疳后1~2周,部分病人出现腹股沟或近卫淋巴结肿大,可单个也可多个,肿大的淋巴结大小不等、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痛。
(2)二期梅毒 以二期梅毒疹为特征,有全身症状,一般在硬下疳消退后相隔一段无症状期再发生。TP随血液循环播散,引发多部位损害和多样病灶。侵犯皮肤、黏膜、骨骼、内脏、心血管、神经系统。梅毒进入二期时,梅毒血清学试验几乎100%阳性。全身症状发生在皮疹出现前,发热、头痛、骨关节酸痛、肝脾肿大、淋巴结肿大。男性发生率约25%;女性约50%。3~5日好转。接着出现梅毒疹,并有反复发生的特点。①皮肤梅毒疹 80%~95%的病人发生。特点为疹型多样和反复发生、广泛而对称、不痛不痒、愈后多不留瘢痕、驱梅治疗迅速消退。主要疹型有斑疹样、丘疹样、脓疱性梅毒疹及扁平湿疣、掌跖梅毒疹等。②复发性梅毒疹 初期的梅毒疹自行消退后,约20%的二期梅毒病人于一年内复发,以环状丘疹最为多见。③黏膜损害 约50%的病人出现黏膜损害。发生在唇、口腔、扁桃体及咽喉,为黏膜斑或黏膜炎,有渗出物,或发生灰白膜,黏膜红肿。④梅毒性脱发 约占病人的10%。多为稀疏性,边界不清,如虫蚀样;少数为弥漫样。⑤骨关节损害 骨膜炎、骨炎、骨髓炎及关节炎。伴疼痛。⑥二期眼梅毒 梅毒性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脉络膜炎、视网膜炎等。常为双侧。⑦二期神经梅毒 多无明显症状,脑脊液异常,脑脊液RPR阳性。可有脑膜炎或脑膜血管症状。⑧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
(3)三期梅毒 1/3的未经治疗的显性TP感染发生三期梅毒。其中,15%为良性晚期梅毒,15%~20%为严重的晚期梅毒。①皮肤黏膜损害 结节性梅毒疹好发于头皮、肩胛、背部及四肢的伸侧。树胶样肿常发生在小腿部,为深溃疡形成,萎缩样瘢痕;发生在上额部时,组织坏死,穿孔;发生于鼻中膈者则骨质破坏,形成马鞍鼻;舌部者为穿凿性溃疡;阴道损害为出现溃疡,可形成膀胱阴道漏或直肠阴道漏等。②近关节结节 是梅毒性纤维瘤缓慢生长的皮下纤维结节,对称性、大小不等、质硬、不活动、不破溃、表皮正常、无炎症、无痛、可自消。③心血管梅毒 主要侵犯主动脉弓部位,可发生主动脉瓣闭锁不全,引起梅毒性心脏病。④神经梅毒 发生率约10%,可在感染早期或数年、十数年后发生。可无症状,也可发生梅毒性脑膜炎、脑血管梅毒、脑膜树胶样肿、麻痹性痴呆。脑膜树胶样肿为累及一侧大脑半球皮质下的病变,发生颅内压增高、头痛及脑局部压迫症状。实质性神经梅毒系脑或脊髓的实质性病损,前者形成麻痹性痴呆,后者表现为脊髓后根及后索的退行性变,有感觉异常、共济失调等多种病征,即脊髓痨。
2.获得性隐性梅毒
后天感染TP后未形成显性梅毒而呈无症状表现,或显性梅毒经一定的活动期后症状暂时消退,梅毒血清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正常,称为隐性(潜伏)梅毒。感染后2年内的称为早期潜伏梅毒;感染后2年以上的称为晚期潜伏梅毒。
3.妊娠梅毒
妊娠梅毒是孕期发生的显性或隐性梅毒。妊娠梅毒时,TP可通过胎盘或脐静脉传给胎儿,形成以后所生婴儿的先天梅毒。孕妇因发生小动脉炎导致胎盘组织坏死,造成流产、早产、死胎,只有少数孕妇可生健康儿。
4.先天性显性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 患儿出生时即瘦小,出生后3周出现症状,全身淋巴结肿大,无粘连、无痛、质硬。多有梅毒性鼻炎。出生后约6周出现皮肤损害,呈水疱-大疱型皮损(梅毒性天疱疮)或斑丘疹、丘疹鳞屑性损害。可发生骨软骨炎、骨膜炎。多有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和贫血。可发生神经梅毒。不发生硬下疳。
(2)晚期先天梅毒 发生在2岁以后。一类是早期病变所致的骨、齿、眼、神经及皮肤的永久性损害,如马鞍鼻、郝秦森齿等,无活动性。另一类是仍具活动性损害所致的临床表现,如角膜炎、神经性耳聋、神经系统表现异常、脑脊液变化、肝脾肿大、鼻或颚树胶肿、关节积水、骨膜炎、指炎及皮肤黏膜损害等。
5.先天潜伏梅毒
生于患梅毒的母亲,未经治疗,无临床表现,但梅毒血清反应阳性,年龄小于2岁者为早期先天潜伏梅毒,大于2岁者为晚期先天潜伏梅毒。
检查
实验室检查有梅毒螺旋体检查和梅毒血清反应检查。临床常用的螺旋体检查法为暗视野映光法,梅毒螺旋体的螺旋紧密规则,折光强,运动活泼,易于辨认。发现梅毒螺旋体对一期梅毒诊断很有帮助,特别是已出现下疳而血清梅毒反应未转为阳性前更有诊断意义。
在二期梅毒的黏膜斑、湿丘疹和扁平湿疣等病损内也容易找到梅毒螺旋体。梅毒血清试验方法很多,所用抗原有非螺旋体抗原(心拟脂抗原)和梅毒螺旋体抗原两类。目前应用的性病研究室(VDRL)玻片试验则以纯心拟脂作抗原,其成分纯净,试验结果稳定。以梅毒螺旋体作抗原的试验,国际上常用的有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苍白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等,其特异性强,敏感度高。
诊断
1.流行病学病史
有不安全的性接触史;孕产妇梅毒感染史;输注血液史。
2.临床表现
有各期梅毒相应的临床表现。如为潜伏梅毒则无明显临床表现。
3.实验室检查
(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 取患者的可疑皮损(如硬下疳、扁平湿疣、湿丘疹等),在暗视野显微镜下检查,见到可运动的梅毒螺旋体,可作为梅毒的确诊依据。
(2)梅毒血清学试验 梅毒血清学试验方法很多,所用抗原有非螺旋体抗原(心磷脂抗原)和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原两类。前者有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学试验(TRUST)等,可做定量试验,用于判断疗效、判断病情活动程度。后者有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梅毒螺旋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TP-ELISA)等,特异性强,用于TP感染的确证。
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感染梅毒后,首先出现IgM抗体,随着疾病发展,IgG抗体随后才出现并慢慢上升。经有效治疗后IgM抗体消失,IgG抗体则持续存在。TP-IgM抗体不能通过胎盘,如果婴儿TP-IgM阳性则表示婴儿已被感染,因此,TP-IgM抗体检测对诊断婴儿的胎传梅毒意义很大。
(3)脑脊液检查 梅毒患者出现神经症状者,或者经过驱梅治疗无效者,应作脑脊液检查。这一检查对神经梅毒的诊断、治疗及预后的判断均有帮助。检查项目应包括:细胞计数、总蛋白测定、RPR及TPPA试验等。
鉴别诊断
1.一期梅毒硬下疳应与软下疳、固定性药疹、生殖器疱疹等鉴别。
2.一期梅毒近卫淋巴结肿大应与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引起的淋巴结肿大相鉴别。
3.二期梅毒的皮疹应与玫瑰糠疹、多形红斑、花斑癣、银屑病、体癣等鉴别。扁平湿疣应与尖锐湿疣相鉴别。
并发症
1.梅毒孕妇可传染胎儿,引起死产、流产、早产,导致婴儿的先天梅毒等,严重危害妇女儿童的健康。
2.梅毒螺旋体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可引发脑膜血管病变、脊髓痨、麻痹性痴呆。侵犯心血管系统,可导致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严重者可致死。
3.梅毒螺旋体损害骨骼、眼、呼吸道、消化道等系统,引起组织和器官破坏,功能丧失,严重者导致残疾或其他不良后果。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9.饮食注意事项
患梅毒后的饮食调养与其他感染性疾病一样,均要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预后
梅毒经过治疗后,如何判断是否痊愈。
现在通常是用梅毒血清学的检测来加以判断,目前各大医院比较常用的是RP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和TPPA(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RPR是非特异性梅毒血清学试验,常用于疗效的判断。TPPA检测血清中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有较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本法检测一旦阳性,无论治疗与否或疾病是否活动,通常终身保持阳性不变,其滴度变化与梅毒是否活动无关,故不能作为评价疗效或判定复发与再感染的指标,只能够作为梅毒的确认试验。
凡确诊为梅毒者,治疗前最好做RPR定量试验。两次定量试验滴度变化相差2个稀释度以上时,才可判定滴度下降。梅毒患者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半年后每半年复查一次RPR,随访2~3年,观察比较当前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在治疗后3~6个月,滴度有4倍以上的下降,说明治疗有效。滴度可持续下降乃至转为阴性。如果连续三次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临床治愈。
梅毒患者在抗梅治疗后,其血清反应一般有3种变化的可能:
(1)血清阴转。
(2)血清滴度降低不阴转,或血清抵抗。
(3)转阴后又变为阳性,或持续下降过程中又有上升,表明有复发或再感染。
各期梅毒接受不同药物的治疗,血清反应阴转率可有差别。一、二期梅毒接受任何抗梅药物治疗,血清阴转率皆高,通常在1~2年内可达70%~95%不等。当一期梅毒正规抗梅治疗后12个月,二期梅毒24个月后,血清反应仍然维持阳性,在临床上称之为血清抵抗或血清固定,发生原因可能与体内仍有潜在的活动性病变、患者免疫力下降、抗梅治疗剂量不足或有耐药等因素有关,也有查不到原因。对这类患者,应该做包括脑脊液检查、艾滋病检查在内的全面体检,以发现可能存在的原因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果没有特殊异常发现,可以定期随访观察,不要盲目给予抗生素过度治疗。
预防
首先应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其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
1.追踪患者的性伴,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未治愈前禁止性行为。
2.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病人并及时治疗。
3.对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有效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的感染梅毒者,最好治愈后再结婚。
4.如需献血,要去正规采血点,在献血前需做全面的血液检查,预防感染。如需输血,需要输血单位出示所输血液的检查证明,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5.梅毒患者应注意劳逸结合,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利康复。
6.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7.梅毒患者在未治愈前应禁止性行为,如有发生则必须使用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