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检疫(quarantin)是属于风险管理的一种设施,是为了确认某种对象达到一定要求和标准的评定过程,能起到防止传染病传播的预防作用。当人类、动物、植物等,由一个地方进入另一个地方,为防带有传染病等,所以必须进行隔离检疫,尤其当地可能发生传染。为了预防传染病的输入、传出和传播所采取的综合措施,包括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
检疫(quarantine)自意大利语quarantina,源自拉丁文Quarantum,原意为“四十天”,最早是在14世纪中叶欧洲大陆国际港口为防范流行黑死病、霍乱、黄热病等疾病对旅客执行卫生检查的一种措施。对要求入境的外来船舶和人员采取在进港前一律在锚地滞留、隔离40天的防范措施。在此期间,如未发现船上人员染有传染性疾病,方可允许船舶进港和人员上岸。这种带有强制性的隔离措施,对阻止疫病的传播蔓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此后,此方法在国际上被普遍采用,并逐渐形成了“检疫”的概念。这种始于人类防范疫病的隔离检疫措施(即卫生检疫),给人类以启迪,被人们逐步运用到阻止动物、植物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方面,遂出现了动物检疫和植物检疫。
检疫现分为动物检疫及植物检疫。与人体健康有关的检疫主要包括国境卫生检疫和疫区检疫及地区间交通卫生检疫。
国境卫生检疫
是预防传染病由国外传入国内或由国内传出国外的重要措施。每个国家都按自己的需要规定了需要检疫的病种,例如1986年12月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检疫的传染病有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传染病,并在国境处(如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入境处和国界江河的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站,配备专业医务人员代表国家执行检疫任务,对发病者,可疑患者及密切接触者都要进行隔离或留检。需要检疫的病种,可根据具体情况而随时调整,如天花原来是各国均要进行检疫的病种,但由于天花已在全世界消灭,故这一病种已无检疫的必要,种痘证明也随之取消。若入境的交通工具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被检疫传染病污染,或其中发现能引起传染病的啮齿动物或病媒昆虫时,应进行消毒灭鼠、除虫及其他卫生处理。
疫区检疫及地区间交通卫生检疫
当国内发生烈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时可进行的检疫,以防止疾病扩散。这种检疫的原则是:①限制疫区和非疫区之间的交往(交通检疫)。疫区人员原则上不离开疫区,必须离开时,到非疫区后应按该病的接触者处理。对该病无免疫力的非疫区人员也禁止进入疫区。②搜索疫区内的全部传染源(包括病患者、病原体携带者等)加以隔离、治疗。③疫区内进行消毒、灭虫或杀灭保菌动物。④接触者进行适当处理,对易感者接种疫苗或用药物预防。实施各种预防措施后,到最后一个病例的接触者的最长潜伏期,仍未再发生新的病例,疫区的检疫才告终结。如鼠疫疫区的检疫期,是从发现首例鼠疫患者起,到最后一个鼠疫接触者接触后9天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