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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衰竭
疾病

概述

各种原因致肝合成、解毒、排泄和生物转化功能严重障碍或失代偿,出现以凝血机制障碍和黄疸肝性脑病腹水等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综合征。根据病理组织学特征,肝衰竭分为急性肝衰竭亚急性肝衰竭慢加急性肝衰竭慢性肝衰竭。根据临床表现的严重程度,亚急性肝衰竭和慢加急性肝衰竭可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

病因

1.感染因素,包括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病毒及其他病毒,如巨细胞病毒、EB病毒、肠道病毒等的感染。还包括细菌感染引发的败血症等以及血吸虫病等寄生虫感染。
2.药物及肝毒性物质,异烟肼利福平对乙酰氨基酚、抗代谢药、化疗药物、乙醇、毒蕈等。
3.妊娠期急性脂肪肝
4.自身免疫性肝病

临床表现

1.全身健康状况衰退,表现为极度虚弱、高度乏力、体重下降,严重者甚至起床困难,生活不能自理。
2.严重的消化道症状,食欲极度减退、厌油腻、上腹部闷胀不适,可有恶心、呕吐呃逆腹部胀气明显,肠鸣音减弱或消失。
3.黄疸进行性加重,多表现为巩膜、皮肤黄染并进行性加深。
4.明显的出血倾向,可出现皮肤紫癜瘀斑、自发性齿龈出血、鼻出血上消化道出血等。
5.发热,部分患者可有持续性低热
6.病情严重者可并发脑水肿及肝性脑病、腹水、肝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严重继发感染等。

检查

以与肝功能相关的实验室检查为主,主要包括:凝血酶原活动度(PTA)低于40%,并排除其他原因者;血清总胆红素大于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日上升大于17.1 mol/L;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升高或酶胆分离;白/球蛋白倒置,球蛋白升高,白蛋白降低。

诊断

肝衰竭非独立的疾病诊断,而是肝功能损伤程度的判断,肝衰竭的诊断应明确病因、临床类型及分期。诊断主要依据高度乏力、虚弱、进行性黄疸加重等临床表现,并结合实验室血清总胆红素、凝血酶原活动度检测做出诊断。

鉴别诊断

1.重型肝炎肝衰竭与终末期肝硬化肝衰竭相鉴别。
2.表现为黄疸者应鉴别其性质。
3.表现为昏迷者应与颅内出血脑梗死尿毒症昏迷、糖尿病昏迷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等所致意识障碍相鉴别。
4.以精神症状为首发者应与精神疾病相鉴别。

治疗

1.内科综合治疗
强调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针对不同病因采取相应的综合治疗措施,并积极防治肝性脑病、脑水肿、肝肾综合征、感染、出血等并发症。
(1)一般支持治疗:卧床休息;给予高糖、低脂、适量蛋白饮食;积极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纠正低蛋白血症;注意消毒隔离,加强口腔护理。
(2)病因治疗:对乙型肝炎病毒DNA阳性患者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停止使用可能导致肝损害的药物;进行保肝治疗、免疫调节治疗等。
2.并发症治疗
对肝性脑病、颅内压增高、肝肾综合征并发症、门脉高压性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及合并感染者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3.经积极内科治疗效果欠佳者,可进行人工肝治疗,直至肝移植治疗。

预防

重型肝炎肝衰竭治疗困难,病死率高,因此应尽量避免其发生和发展。肝衰竭的预防可以分为三级:一级预防为病因预防,主要是降低乙型病毒性肝炎发病率,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及滥用药物;二级预防为防止疾病重症化;三级预防为防止疾病终末化。早期诊治重型肝炎肝衰竭可争取治疗时机,阻遏病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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