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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创术
治疗

概述

清创术是用外科手术的方法,清除开放伤口内的异物,切除坏死、失活或严重污染的组织,缝合伤口,使之尽量减少污染甚至变成清洁伤口,达到一期愈合,有利受伤部位的功能和形态的恢复的手术方法。

麻醉方式

局部麻醉

适应证

1.6~8 小时以内的伤口应行清创术。
2.8~24 小时之间的伤口仍可行清创术,但一期缝合与否应依伤口情况而定。

禁忌证

1.合并有失血性休克者首先纠正休克
2.重要脏器损伤严重危及生命者优先抢救,不宜立即行清创术。

手术步骤

1.创面清洗消毒:选用无菌敷料掩盖创面,清洗创面周围皮肤毛发应予剃除,油垢可用汽油清除,再用肥皂水清洗,最后用蒸馏水清洗。周围皮肤清洗完后再清洗创面。先用生理盐水简单冲洗,再用1%双氧水冲洗,然后用生理盐水大量反复冲洗。创面冲洗后进行皮肤消毒,目前常用碘仿(碘伏)消毒液,对皮肤刺激性小,可用于创面内冲洗。消毒后按常规铺无菌单。
2.扩创:清创应在充分暴露后进行,必要时将创口扩大,四肢创口可沿肢体长轴切开,关节处创口可做S形、z形或弧形切开。
3.失活组织和异物清除:创面内坏死失活的组织应予切除,操作要按照组织的解剖层次由浅及深逐层进行。坏死组织清除后创面应彻底止血,以免形成新的血肿。创面内的异物应尽量取出,有些小的金属异物远离伤道且不影响功能者可不予清除。
4.引流:较深的创口应放置引流,引流物可选用橡皮片、橡皮管等,片状引流物可将创腔内液体(血液、渗出液)引出至敷料上,管状引流物外接引流袋,有时加用负压或冲洗以使引流更充分。
5.缝合:清创后立即缝合创口称一期缝合,适用于污染程度轻、血供丰富的创伤,如头面部伤。胸腹腔、关节腔也应一期缝合关闭。神经、肌肉和血管组织应以皮肤被盖。污染重的伤口、已发生感染的伤口、火器伤口一般不予一期缝合,而应待感染控制后做二期缝合。

并发症

1.严重的开放性骨折,在清创时可能丢失碎骨块,导致骨缺损增加。
2.开放性关节损伤可导致关节软骨缺损。
3.清创不彻底会导致感染。

注意事项

1.伤口清洗是清创术的重要步骤,必须反复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务必使伤口清洁后再做清创术。选用局麻者只能在清洗伤口后麻醉
2.清创时既要彻底切除已失去活力的组织又要尽量爱护和保留存活的组织,这样才能避免伤口感染,促进愈合保存功能。
3.组织缝合必须避免张力太大,以免造成缺血或坏死。

术后护理

1.对有骨、关节损伤或神经、肌腱、血管修补较大清创术患者,术后应协助、指导其局部固定、制动,抬高患肢,减少肿胀
2.观察伤口引流情况,如出血过多应及时检查伤口并止血。对放置有橡皮管或橡皮片引流的,术后24 小时拔除。
3.伤后24 小时内注射破伤风抗毒素1 500 U,根据情况遵医嘱使用抗生素
4.指导患者作伤肢的早期活动,促进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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