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绝大部分妊娠(50%~90%)都有恶心和呕吐的发生,一般从妊娠6~8周开始,到10~12周达到高峰,一半左右在妊娠14周前缓解,90%在妊娠22周前缓解。80%孕吐的女性呕吐持续整天,而不仅仅是“晨吐”。恶心和呕吐的治疗很少能够完全缓解症状,但可以明显减少相关的不适和不快。少食多餐,避免饱食、油腻餐等本身就具有治疗价值。草药、姜也具有治疗价值。B族维生素也可缓解部分症状。严格的临床研究已经证明,孕早期应用甲氧氯普胺(就是“胃复安”)并不增加新生儿出生缺陷的风险。对于恶心、呕吐较重的孕妇,应该在医师指导下适当用药。
妊娠剧吐仅见于不到1%的情况,包括反复的呕吐,体重较孕前体重下降5%以上,脱水,电解质失衡和酮症,一般需要住院治疗。
在妊娠早期(停经六周左右)孕妇体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增多,胃酸分泌减少及胃排空时间延长,导致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喜酸食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一系列反应,统称为妊娠反应。这些症状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妊娠12周后随着体内HCG水平的下降,症状多自然消失食欲恢复正常。但要提醒孕妇的是,并非所有的呕吐都是早期怀孕反应。由于荷尔蒙激素及HCG共同作用导致孕妇产生的怀孕初期的妊娠反应,而每个人根据身体素质上的差异则会对妊娠反应产生不同的身体变化。通俗的说就是不一样的个体,反应的程度也不一样的。怀孕初期的症状一般出现在停经6周开始至怀孕3个月的这一时间段内。
病因
妊娠反应是一种生理现象,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妊娠剧吐的病因迄今未明,可能主要与体内激素作用机制和精神状态的平衡失调有关。而激素的作用系指在妊娠早期当妊娠呕吐最严重时,体内hCG水平最高;双胎妊娠或水泡状胎块患者血内之hCG浓度明显增高而发生剧吐者也显著增加,均提示本症与hCG的关系密切。此外如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则其皮质激素分泌不足,从而使体内水及糖类代谢紊乱,出现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应用ACTH或皮质激素治疗时,症状可明显改善,故亦认为肾上腺皮质功能降低也与妊娠剧吐有一定关系。有认为维生素B6缺乏也可能是发病的原因之一,均可致呕吐加剧,有严重痛经史者,发生妊娠剧吐的增多。
少数孕妇反应特别严重呈持续性呕吐,甚至不能进食、进水,称为“妊娠剧吐”。呕吐出食物外,还有黏液性泡沫,也可能有胆汁或血性物。由于呕吐频繁,孕妇处于失水状态。如果病情继续恶化,将发生抽搐、昏迷、黄疸等严重症状,甚至造成死亡。一旦发病,需到医院及时就诊。
临床表现
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喜酸食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一系列反应。
检查
妊娠试验阳性伴随相关症状即可诊断。对于妊娠剧吐的患者,血液生化检查、尿液酮体水平等可提供临床参考的依据。
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首先明确是否妊娠,如已肯定为妊娠,亦需排除由消化系统或神经系统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呕吐。如:脑膜炎、脑肿瘤或尿毒症等引起呕吐。
妊娠剧吐还需要和甲状腺疾病、胃肠道疾病、精神心理问题等重要疾病进行鉴别诊断。
治疗
轻度恶心呕吐是早孕期常见症状,饮食少量多餐,服用维生素B6常可缓解。
妊娠剧吐患者应住院治疗,禁食2~3日,根据化验结果,明确失水量及电解质紊乱情况,酌情补充热量、水分和电解质。多数妊娠剧吐的孕妇经治疗后病情好转,可以继续妊娠。如果常规治疗无效,出现持续黄疸、持续蛋白尿、体温升高,持续在38℃以上、心动过速(≥120次/分)、伴发Wernicke综合征等危及孕妇生命时,需考虑终止妊娠。
目前,美国药品与食品管理局(FDA)已经批准数种药物用于治疗妊娠反应和妊娠剧吐,包括甲氧氯普胺、氯丙嗪等,这些药物在孕期的应用并未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风险的上升。
有关生活方式的调整也可能减轻妊娠反应:少吃多餐,但要避免空腹;食物清淡,尽量不吃太咸、油腻或有特殊气味的食物;饼干、面包以及苏打饼干等食物可降低孕吐的不适;补充水分,避免脱水;保持室内空气清新,经常开窗透气,少去有异味的地方;少吃或不吃冰冷、不易消化的食物;适当减少运动量和工作量,保证充分休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