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皮肤鳞状细胞癌是指鳞状上皮覆盖的皮肤恶性肿瘤,起源于表皮或附属器角质形成细胞,癌细胞倾向于不同程度的角化。好发于头皮、面部、颈部、手背等部位,主要的皮肤损害为红斑角化性丘疹和结节,之后可出现溃疡等皮肤损害。诊断依靠组织病理学检查,治疗方式主要包括手术治疗和放射治疗、化疗。
病因
病因尚不明确,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1.日光
日光中紫外线的过度照射是皮肤鳞状细胞癌的病因之一,且致癌光谱为中波紫外线,面部最易受累,室外工人发病率较室内工人高,儿童期减少日光暴晒可明显降低皮肤鳞状细胞癌的发生率。
2.化学因素
(1)石化剂:某些职业,如玻璃制造、照相工业以及接触杀虫剂者,经常接触砷而易发生鳞癌。
(2)烃类化学物质:含有烃的化学物质包括沥青、焦油、润滑油、煤油等。
3.癌前期皮肤病
皮肤鳞状细胞癌易发于一些癌前期皮肤病,如光化性角化病、砷剂角化病、老年角化病、黏膜白斑、放射性皮炎、着色性干皮病等。
4.瘢痕、外伤和其他慢性皮肤病
瘢痕和外伤易发生皮肤鳞状细胞癌,尤其是烧伤瘢痕,许多慢性皮肤病,如慢性溃疡、寻常狼疮等也可发生癌变。
5.免疫抑制
长期服用免疫抑制易发生鳞癌,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肾移植患者鳞癌发病率远远高于一般人群。
临床表现
可发生于皮肤的任何部位,尤其易发生在日光曝晒部位,如头、颈部,其次为上肢、下肢、躯干。皮损为中央出现溃疡的皮肤结节,边缘宽、硬而隆起,基底有痂覆盖,呈红色,溃疡面高低不平,易出血,有时损害表面明显增生如乳头状或菜花状,有恶臭分泌物,周围充血。慢性溃疡可长期不愈或发生质地较硬之结节、斑块、肿物,边缘隆起增长迅速,易出血,伴有疼痛。发展较快时,向深部浸润可达肌肉和骨骼,以后可引起区域性淋巴结转移。
假腺样鳞状细胞癌是鳞状细胞癌的一种,主要见于老年人的头、面部和颈部等暴光部位,常为多发性。临床表现大多数与鳞状细胞癌相同。
检查
一般先进行体格检查,再做进一步检查,确诊需要做组织病理学检查和免疫组织化学检查。
1.体格检查
视诊发现在原先皮损处,如瘢痕、慢性溃疡、角化病,或外表正常皮肤上发生质地较硬之结节或斑块,边缘隆起并向四周扩散。
2.组织病理学检查
组织病理示真皮内可见鳞状上皮细胞组成的肿瘤团块,团块中有正常鳞状细胞,亦有异形性鳞状细胞,后者的数目越多,肿瘤的恶性程度越大。鳞癌的分化程度主要根据异形性鳞状细胞与分化好的鳞状细胞的比例多少,以及肿瘤组织侵入的深度而定为I、Ⅱ、Ⅲ、Ⅳ级。异形性鳞状细胞占25%以下为I级,占25%~50%为Ⅱ级,占50%~75%为Ⅲ级,占75%以上为Ⅳ级。
3.免疫组织化学检查
用免疫组织化学证明有角质蛋白表达很有价值,肿瘤常有明显的慢性炎症细胞浸润,以T细胞为主,还有自然杀伤细胞、肥大细胞、B细胞、浆细胞、巨噬细胞和朗格汉斯细胞等。在广泛而深在性侵犯的肿瘤中,炎细胞浸润不明显,邻近的真皮常有日光弹性纤维变性。
诊断
1.皮肤表面有结节、溃疡等异常表现,增长迅速,易出血。
2.组织病理学检查是主要的诊断依据,鳞癌的分化程度主要根据异形性鳞状细胞与分化好的鳞状细胞的比例多少,以及肿瘤组织侵入的深度而定为I、Ⅱ、Ⅲ、Ⅳ级。
治疗
皮肤鳞状细胞癌的治疗需要根据肿瘤的类型、大小、发生部位及患者的全身情况综合考虑。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尽早手术切除仍然是首选方案。
1.手术治疗
对于较小、尚未转移且分化良好的肿瘤应首选手术切除。较大损害切除后应做植皮术,切除时应包括肿瘤边缘以外0.5~1.0cm的正常皮肤,应深达皮下脂肪层或筋膜层。
手术切除的组织应进行组织病理检查,若切除不完全,应尽早再次手术扩大切除。如发生转移,应做局部淋巴结清扫切除。
2.放射治疗
皮肤鳞状细胞癌对放射线较敏感,无痛苦,病人易于接受,适应于头面部损害,特别是肿瘤分化较差,年老体弱不能耐受手术且无转移者。肿瘤过大,侵及较深层组织或已侵及骨骼时或已有远处转移时,放疗只能作为姑息手段。此时应尽量手术,术后再补充放疗。
3.化疗
皮肤鳞状细胞癌出现内脏器官转移时,可以采取手术、放疗结合化疗的综合治疗方案。
预后
1.并发症
肿瘤瘤体局部破溃后容易引起继发感染,加重病情。
2.预后
预后与肿瘤细胞分化程度、发生部位、病程、治疗方法及病人全身状况有关。不典型和未分化的细胞越多,侵入真皮越深,恶性程度越大,预后愈差。如果肿瘤分化较好,正确治疗并合理防护,5年治愈率可达90%左右,甚至更好,如果肿瘤分化不好,或已发生转移,则预后多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