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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主诉诊疗 共有 259 个词条内容

一、主诉的定义

    目前中国临床医生基本遵循主诉(chiefcomplaint)的两个经典的定义。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诊断学》(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定义为:“患者感受最主要的痛苦或最明显的症状或(和)体征,也就是本次就诊最主要的原因及其持续时间”,再如...[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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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诉的分类和基本要素

    (一)主诉的分类根据患者诉说的症状和体征的病证指向,可以分为单一主诉和复合主诉。“单一主诉”指仅有一个方面病证的主诉,“复合主诉”指患者诉说的症、征包含的病证不止一个。根据患者就诊的原因又可以分为常规主诉和特...[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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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诉的意义

    主诉在每次就诊过程中通常被最先表达或询问,在医疗文书和医案的书写中也是摆在首位,其在医疗行为中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一)主诉是对病情的高度提炼好的主诉高度概括了患者的病情,且能准确、精练地反映患者本次就医的主要...[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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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诉书写规范

    截至目前,尚未有任何组织或机构发布有关主诉书写的具体规范,造成目前临床主诉书写无法可依,初学者找不到书写的规范和方法,因此有必要对主诉,尤其是常规主诉进行合理规范。(一)主诉书写的基本原则1.对于有症状或体征并以此...[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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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主诉类型和书写

    (一)症状或体征一过性出现若出现的症状或体征,表现为一过性,显然不能满足主诉中时间明确具体的要求。如:有一位患者,3天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失神性抽搐1次,当时症状仅持续约1分钟,未经治疗抽搐也未复发,为了查明原因,3天后到医院...[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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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确定主诉

    (一)抓准主症准确抓准主症是难点,也是医生一生中不断追求的目标。对此,我们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点:①尽量使用症状作为主症,但不可忽略体征,如患者诉下肢乏力沉重,查下肢中度水肿则下肢水肿应该纳入主症。②从患者交谈中获取...[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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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症的定义

    患病时机体功能发生异常,患者主观感觉到的异常和不适,称为“症状”。医生运用自己的感官或借助于简单的检查工具对患者进行检查,称为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时的异常发现,称为“体征”。症状和体征中医统称为“症”,古代还将其...[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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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症状的类型及询问要点

    症状常能较早提示疾病的存在。临床上,患者出现异常感受时,有时尚不能检查出病理形态的改变和实验室检查的异常,此时,症状可能成为疾病的唯一表现。询问症状发生的要素,研究症状发生的病因和机制,同一症状在不同病证中的特...[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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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征的类型及体查要点

    确定体征的体格检查基本方法包括视诊(中医望诊),触诊、叩诊(中医切诊),听诊、嗅诊(中医闻诊)。这种体格检查的操作具有很强的技艺性,必须经过严格训练,才能达到动作恰当、和谐、准确、娴熟。体征提取的结果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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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医的诱因

    1.诱因的定义客观存在的病因作用于人体,能否使人体发病,尚取决于与发病有关的各种条件。因此认识发病的规律,必须研究导致发病的有关条件,包括致病因素的性质和强弱等。疾病发生的条件,主要是指那些能够影响疾病发生的各种...[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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