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治安行政管理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采取各种治安行政管理措施和安全防范手段,以积极主动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各种违法犯罪和防止各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防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治安管理活动。...[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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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家治安行政管理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采取各种治安行政管理措施和安全防范手段,以积极主动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各种违法犯罪和防止各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防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治安管理活动。...[继续阅读]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和保护的综合心态。安全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安全感涉及社会的许多领域,汇集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继续阅读]
为保障生产、科研和内部安全所采取的一种防范措施。检查的形式一般有:经常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对易发生安全问题和已知存在安全隐患部位的重点检查,以及同类部门互相检查等。安全检查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提出...[继续阅读]
个体希望获得安全,包括劳动安全、职业安全、生活稳定以及希望避免疾病和灾难等的心理活动。它位于需要层次理论的第二个阶段,是仅高于生理需要的一种需要。生理需要满足以后即产生安全需要。马斯洛认为儿童与成人的安全需...[继续阅读]
法国法学家、犯罪学家,曾任法国上诉法院法官,巴黎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刑事部主任。1966年11月19—24日在意大利莱切召开的第七届国际社会防卫运动会议上被选举为国际社会防卫协会会长,成为该组织的中心人物。马克·安塞尔1950年在...[继续阅读]
又称计价制。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的一种关于犯人劳动的组织形式。根据这种制度,政府在狱内建立工厂(或生产车间),与企业联合组织犯人劳动,由企业提供原材料,并按件付给狱方每个犯人的劳动报酬;政府管理整个生产过程,负责维持...[继续阅读]
又称追踪服务。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之后,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实行综合治理工程,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检察服务活动。案后服务,是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延伸,是改就案办案为综合办案、孤立办案为主动...[继续阅读]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在检察职责范围内实施保护、矫治、挽救未成年犯罪者的检察活动。案后护理是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手...[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