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甘肃农村劳动农民为共同发展生产,在农业生产互助组和个体经济基础上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初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它是农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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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甘肃农村劳动农民为共同发展生产,在农业生产互助组和个体经济基础上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初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它是农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继续阅读]
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甘肃省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1年永昌县土地改革开始时,了解到焦家庄一带的城关区六乡的一个自然村和四乡的两个自然村,共有317户,1697人,696石2斗6升土地(每石土地约合13亩)。其中9户地主占有57...[继续阅读]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甘肃农村劳动农民为共同发展生产,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或农业生产互助组,或个体农户)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它是合...[继续阅读]
农村人民公社是我国农村中与基层政权机构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也是农村社会的基层单位。1958年,中央作出在全国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后,人民公社便在甘肃各地普遍建立起来。组织规模一般在1000户至5000户...[继续阅读]
甘肃砂田,是甘肃农民独创的抗旱农田,是一种特殊的土地类型。即在土壤表面覆盖一层5~16厘米的河湖沉积或冲积作用产生的卵石、砾石、粗沙、细沙的混合体或单体农田,用以种植瓜菜和粮食作物等。据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综合前人...[继续阅读]
甘肃最早的农业科研机构是甘肃省农业改进所。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经甘肃省政府核定,将经济部西北种畜场、甘肃省第一农事试验场、兰州小西湖苗圃等机构合并改组,成立甘肃省农业改进所,下设农艺、园艺、病虫害、保土、森林...[继续阅读]
在明朝嘉靖元年至嘉靖四十五年(1522年—1566年)间,甘肃黄河沿岸的永靖、皋兰、靖远、榆中、景泰及兰州利用“水车”灌溉农田。“水车”由兰州人理学家段容思之孙段续进士第一个仿制。段续授都院云南道御史,在任期间均田革弊...[继续阅读]
清代农学家杨山山说“耕为农事之首”,其弟子郑世铎也认为“欲求足食之道,先明力耕之法”。耕作技术的发展即是人类文明的表现,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甘肃人民在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历史长河中,或自创,或学习革新,不断...[继续阅读]
甘肃省农业厅正厅级建制,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职能部门。1949年8月26日,兰州解放后,省级农业的管理机构是甘肃行政公署农林处。1950年2月成立甘肃省人民政府农林厅,1954年12月改为甘肃省农林厅,1959年11月分为甘肃省农业厅、...[继续阅读]
小麦是甘肃省的主要粮食作物,栽培历史悠久。然而,新中国成立前,半封建半殖民地生产关系严重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甘肃的农业生产尤其是小麦生产处于一个非常低的水平。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建立了新型...[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