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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卿论
宋 - 苏轼

尝读《孔子世家》,观其言语文章,循循莫不有规矩,不敢放言高论,言必称先王,然后知圣人忧天下之深也。茫乎不知其畔岸,而非远也;浩乎不知其津涯,而非深也。其所言者,匹夫匹妇之所共知;而所行者,圣人有所不能尽也。呜呼!是亦足矣。使后世有能尽吾说者,虽为圣人无难,而不能者,不失为寡过而已矣。
子路之勇,子贡之辩,冉有之智,此三者,皆天下之所谓难能而可贵者也。然三子者,每不为夫子之所悦。颜渊默然不见其所能,若无以异于众人者,而夫子亟称之。且夫学圣人者,岂必其言之云尔哉?亦观其意之所向而已。夫子以为后世必有不能行其说者矣,必有窃其说而为不义者矣。是故其言平易正直,而不敢为非常可喜之论,要在于不可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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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常怪李斯事荀卿,既而焚灭其书,大变古先圣王之法,于其师之道,不啻若寇仇。及今观荀卿之书,然后知李斯之所以事秦者皆出于荀卿,而不足怪也。
荀卿者,喜为异说而不让,敢为高论而不顾者也。其言愚人之所惊,小人之所喜也。子思、孟轲,世之所谓贤人君子也。荀卿独曰:“乱天下者,子思、孟轲也。”天下之人,如此其众也;仁人义士,如此其多也。荀卿独曰:“人性恶。桀、纣,性也。尧、舜,伪也。”由是观之,意其为人必也刚愎不逊,而自许太过。彼李斯者,又特甚者耳。
今夫小人之为不善,犹必有所顾忌,是以夏、商之亡,桀、纣之残暴,而先王之法度、礼乐、刑政,犹未至于绝灭而不可考者,是桀、纣犹有所存而不敢尽废也。彼李斯者,独能奋而不顾,焚烧夫子之六经,烹灭三代之诸侯,破坏周公之井田,此亦必有所恃者矣。彼见其师历诋天下之贤人,以自是其愚,以为古先圣王皆无足法者。不知荀卿特以快一时之论,而荀卿亦不知其祸之至于此也。
其父杀人报仇,其子必且行劫。荀卿明王道,述礼乐,而李斯以其学乱天下,其高谈异论有以激之也。孔、孟之论,未尝异也,而天下卒无有及者。苟天下果无有及者,则尚安以求异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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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苏老泉长子,苏颍滨兄。与父、弟合称“三苏”,故又称“大苏”。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嘉祐六年(1061年),再中制科,授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事。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召除判登闻鼓院,寻试馆职,除直史馆。治平三年,父卒,护丧归蜀。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权开封府推官。熙宁四年(1070年),上书论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丰二年(1079年),移知湖州,因诗托讽,逮赴台狱,史称“乌台诗案”。狱罢,贬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元丰四年(1081年),移汝州团练副使。元丰八年(1085年)春,得请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寻召除起居舍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迁中书舍人,改翰林学士兼侍读。元祐四年(1089年),以龙图阁学士知杭州。会大旱,饥疾并作,东坡请免上供米,又减价粜常平米,存活甚众。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东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东西三十里修长堤,民德之。元祐六年(1091年),除翰林学士承旨,寻因谗出知颍州,徙扬州。后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出知定州。绍圣元年(1094年),贬惠州。绍圣四年(1097年),再贬儋州。累贬琼州别驾,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年)赦还,提举玉局观,复朝奉郎。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卒于常州,年六十四(按:东坡生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时已入1037年)。宋孝宗时谥文忠。东坡于文学艺术堪称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清新畅达,与欧阳文忠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为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山谷并称“苏黄”;作词开豪放一派,变词体绮靡之风,下启南宋,与辛稼轩并称“苏辛”;工书,擅行、楷,能自创新意,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与黄山谷、米元章、蔡君谟并称宋四家;画学文与可,喜作枯木怪石,论画主张神似。有《东坡集》四十卷、《东坡后集》二十卷、《和陶诗》四卷、《东坡七集》、《东坡志林》、《东坡乐府》、《仇池笔记》《论语说》等。《全宋诗》东坡诗,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干隆刊冯踵息《苏文忠诗合注》为底本。校以宋刊半叶十行本《东坡集》《东坡后集》(残,简称集甲)、宋刊半叶十二行本《东坡集》《东坡后集》(残,简称集乙,集甲、集乙合称集本)、宋眉山刊《苏文忠公文集》(残,简称集丙)、宋黄州刊《东坡先生后集》(残,简称集丁),宋刊《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简称集戊)、宋刊《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残,简称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顾景繁《注东坡先生诗》(残,简称施甲)、宋景定补刊施、顾《注东坡先生诗》(残,简称施乙,施甲、施乙合称施本)、宋黄善夫家塾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简称类甲)、宋泉州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残,简称类乙)、元务本书堂刊《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简称类丙,类甲、类乙、类丙,合称类本)、明成化刊《东坡七集》(简称七集)、明万历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简称外集)、清查初白《补注东坡编年诗》(简称查注)、清冯踵息《苏文忠诗合注》(简称合注)。参校资料一为金石碑帖和著录金石诗文的专著的有关部分;一为清人、近人的苏诗校勘批语,其中有何义门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苏诗》(简称何校),卢檠斋、纪晓岚所校清干隆刊查注(分别简称卢校、纪校),章茗簃所校缪艺术风覆明成化《东坡七集》(简称章校)。卷四八所收诗篇除《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外,还分别采自《春渚纪闻》、《侯鲭录》等书,亦据所采各书及有关资料进行校勘。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四九卷。生平见《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苏轼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