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16日,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全体
会议在斯德哥尔摩通过的关于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的
宣言。该宣言是这次会议的主要成果,阐明了与会
国和国际组织所取得的七点共同看法和26项原则,
以鼓舞和指导世界各国人民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
七点共同看法是: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
展,人类能在空前规模上改造和利用环境。人类环
境的两个方面,即天然和人为的两个方面,对于人
类的幸福和对于享受基本人权,甚至生存权利本
身,都是必不可少的。②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
系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
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
责任。③在现代,如果人类明智地改造环境,可以
给各国人民带来利益和提高生活质量; 如果技术使
用不当,就会给人类和自然环境造成无法估量的损
害。④在发展中国家,环境问题大半是由于发展不
足造成的,因此,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 在工业化
的国家,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
关。⑤人口的自然增长不断给环境保护带来一些问
题,但采用适当的政策和措施,可以解决。⑥在解
决世界各地环境问题的行动时,必须更审慎地考虑
它们对环境产生的后果。为现代人和子孙后代保护
和改善人类环境,已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这
个目标将同争取和平和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两
个基本目标共同和协调实现。⑦为实现这一环境目
标,要求人民和团体以及企业和各级机关承担责
任,大家平等地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应承担最大的
责任。国与国之间应进行广泛合作,国际组织应采
取行动,以谋求共同的利益。
会议呼吁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着全体人民和他们
的子孙后代的利益而作出共同的努力。以这些共同
的观点为基础的26项原则包括: 人的环境权利和
保护环境的义务,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
防治污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使发展同保护和
改善环境协调一致,筹集资金援助发展中国家,对
发展和保护环境进行计划和规划,实行适当的人口
政策,发展环境科学、技术和教育,销毁核武器和
其他一切大规模毁灭手段,加强国家对环境的管
理,加强国际合作等等。